结婚哪个-九游会
1、结婚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结婚登记是要去民政部门进行办理的。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2、结婚要去哪个民政局
结婚登记可以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即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也可以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
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结婚和不结婚哪个好?
一,单身的好处。
首先单身的话不操心,自己想怎样就怎样。因为没有儿女的牵绊,自己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不需要考虑别人。
其次单身的话自由。自己想去哪儿拔腿就走了,自己想干嘛,马上就可以去。干嘛不需要去请示别人,更不需要去想孩子有没有人照顾,因为自己没有孩子。
最后单身的话心情愉快,因为没有人让她生气,不会生孩子的气,也不会生老公的气。更不会跟婆婆、大姑,小姑有矛盾,因为这些她都没有。
二,单身的坏处。
首先单身的坏处就是你生病了没有人去给你做饭,没有人去给你拿药。一切都要靠自己。
其次单身的坏处就是让人看不起,因为咱们都是生活在社会中,不是真空里,外面的人一听你是单身,从心里就看不起你,保不准还会欺负你,因为他们觉得你身后无人,没有伴侣撑腰,也没有儿女给你撑腰。
最后单身的坏处就是,你心情不好的时候想回家倾诉倾诉,也没有人可以倾诉,有什么大事小事你都得自己拿主意,也没有人可以商量。可以说在这方面有点心累,无论是你买房还是遇到什么大事情,都得需要你自己有灵敏的头脑去判断是对还是错!
结婚也有好处也有坏处。
一,结婚的好处。
首先结婚的好处就是一旦有什么事情,有个人可以给你帮忙。假如你挺累的吧,回到家不想做饭,这时候你就可以让自己的伴侣做饭。
其次结婚的好处就是,病了有人可以帮你拿药,送你去医院。生病的时候可以有人全心全意的伺候在你身边。
最后结婚的好处就是你血脉的延续。几十年过后或者上半年过后,你的后代会记得你是他们的祖先。
二,结婚的坏处。
首先结婚的坏处就是,如果伴侣选择不对,很可能让你一辈子不得安生,让你一辈子都生活在痛苦当中。
其次结婚的坏处就是需要处理婆媳关系。遇到一个好的婆婆,那么你就多一个疼你爱你的妈妈,但是遇到一个自私自利的婆婆,那么你就会经常生点小气。如果婆媳关系矛盾太尖锐的话,也会影响你们夫妻之间的关系。
最后结婚的坏处就是一旦有了孩子,你要时时刻刻为孩子着想,时时都要为他操心。一辈子活来活去就是为了孩子,至于自己,在心里面早已经没有了自己的位置。可以说有了孩子是非常累的,你上哪也去不成,到哪儿你都得带着他,孩子过得好你还心里痛快点,孩子结了婚一旦过得不好,你一辈子都要挂心。
综上所述,至于是单身好还是结婚好,这就要因人因事而异了,无论是单身还是结婚,各有各的好处,各有各的坏处。至于怎么选择,这就要看你究竟选择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了。不过无论是单身还是结婚,一旦自己做了选择,那么就不要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