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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人结婚-九游会

发布时间: 2022-09-03 13:22:00

1、元朝规定女子多大结婚

元朝规定女子的结婚年龄为十三至四岁。

2、元朝的婚姻制度

婚俗介绍
元朝的婚姻礼制是在至元八年(1271)基本上确定下来的。这年二月,忽必烈颁布的圣旨条画中有一款:“诸色人同类自相婚姻者,各从本俗法;递相婚姻者以男为主,蒙古人不在此限。”这里包括了三项准则:第一,尊重各族的婚俗,各族的人自相婚姻,各从本俗法;第二,以男子为中心,各族的人递相婚姻者,以男方婚俗为主;第三,以蒙古人为上,他族男子与蒙古女子为婚,不必以男方婚俗为主。
传承与发展
蒙古族婚俗
元代婚礼中值得特别注意的首先是居于特殊地位的蒙古人的礼俗。一直到蒙古汗国建立以后,蒙古人中间还流行“抢亲”的风俗。但同时,议婚的风俗也很普遍。父亲可以为儿子向女方求婚,若女方父亲同意,就饮“布浑察儿”(许亲酒)。又有“不兀勒札儿”,译称“许婚筵席”。“不兀勒札儿”这个词原意是“颈喉”,这里实际上指羊的颈喉,这个部位的骨头十分坚硬,许婚筵席上吃这个部位的肉,表示定婚不悔。后来没有许婚筵,就改在结婚时吃“不兀勒札儿”,表示好合。这个风俗延续至今。议婚要讲聘礼,一般是以马示聘。但是成吉思汗认为,“婚姻而论财,殆若商贾矣!”他更注重婚姻的社会条件与政治基础。因而元代时候,蒙古贵族与平民不相通婚;贵族之间彼此嫁娶,称为“忽答”,即姻亲;此外,“安答”之间也互相嫁娶,结成“安答忽带”,即义兄弟姻亲关系。
元代蒙古人实行一夫多妻制。这一方面是因为当时蒙古社会已以男子为中心,同时还存在着浓厚的原始婚姻制度的残余,一方面是因为频繁的战争使大量男子丧生而同时又俘获了大量妇女。当时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蒙古人的蕃衍,因而“成吉思立法,只要其种类子孙蕃衍,不许有妒忌者”。至于一个男子娶多少妻子,则有赖于他供养的能力。所以,愈是显贵的人,往往妻子愈多,在蒙元时代的文献中,一个贵族有几十个妻子的记载是屡见不鲜的。按照当时的风俗,平民也可以娶有多妻。在多妻的情况下,长妻的地位最高。但是,妻以子贵,如果长妻没有生子,她的地位就可能低于她丈夫的其他生子的妻。严禁与已婚之妇私通,犯者处死。
元代蒙古人还实行收继婚制,也就是“父死则妻其从母,兄弟死则收其妻”。这种婚制,中国北方许多民族都曾实行,汉文文献中称之为“蒸母报嫂”。蒙古兴起时,和它邻近的女真、党项、畏兀儿等族也有这种习俗。因此,在当时蒙古人的观念中,这是顺理成章的。甚至成吉思汗死后,他的宠妃木哥哈敦就被三子窝阔台娶去。而在窝阔台得到木哥哈敦以前,他的二哥察合台也派人来说:“父亲遗留下的诸母和美妾之中,把这个木哥哈敦给我!”
汉族婚俗
至于在元代仍占人口多数的汉族的婚姻礼俗,则基本上沿袭了原有的传统,但也有若干变化。至元六年三月,中书省户部议准,“今后但为婚姻,议定写立婚书文约,明白该写元议聘财钱物,若招召女婿,指定养老或出舍年限,其主婚、保亲、媒妁人等画字依理成亲,庶免争讼”。至元八年九月,尚书省礼部呈准施行的婚姻礼制是依据“汉儿旧来例”并参照朱熹《家礼·婚礼》拟订的,包括议婚、纳采、亲迎、妇见舅姑、庙见和婿见妇之父母七项。同时,金代流行一时的“拜门”,因为“蒙古婚聘并自来典故内俱无此陈例,此系女真风俗”,而“遍行弟去”。在汉族的婚俗中,“拜门”就是婿见妇之父母。女真的“拜门”别有含义,是男女婚前生子后男子去女子家拜见女方父母,执子婿之礼。
特殊婚俗
元廷对于一些特殊的婚姻问题,也有明确的规定。如对于“驱良婚”,也就是驱口与良人之间的通婚,元廷明令禁止,违者有罪。良人娶驱,判徒刑二年;良妇嫁驱,“则合做驱”。如宋时在江淮已成习俗的典妻,元廷认为是“薄俗”,予以禁止;也禁止嫁卖妻妾。又如指腹为婚,宋金两代较为多见,而元代的法律则予以禁止。
互相影响
元代各民族的婚姻礼制,虽然各从本俗,但彼此之间不可能不发生影响。比较明显的是汉族中有些人效法蒙古人多妻制,“有妻更娶妻”,对此,元廷以至元八年正月二十五日为界限,在此以前“准已婚为定”;在此以后,申明禁止,不过,有妻再娶妾仍被允准。
蒙古的收继婚制对汉族也有影响。而元廷对此的政策则有一个变化的过程。按至元七年的规定,侄儿不得收继婶母。而按至元八年十二月颁布的圣旨,“小娘根底,阿嫂根底收者”,也就是准许兄收弟媳,弟收兄嫂,即使是小叔收嫂,也被认为“难同有妻更娶妻体例”。到了至元十二年,兄收弟媳已在实际上受到禁止,犯者刑杖。《元典帝》载有至元十四年刑部所准兄收弟媳刑断离之例,以后遇有同类案件,即以此例为依据审理。至顺元年(1330)九月进一步下敕:“诸人非其本俗,敢有弟收其嫂、子收庶母者,坐罪”。这“诸人”,明白指的是汉人、南人。《元史》卷一○三《刑法志》二《户婚》:诸汉人、南人、父没子收其庶母,兄没弟收其嫂者,禁之。
另一方面,蒙古人受到汉族婚姻礼俗的影响,也有不再从本俗的。例如蒙古弘吉剌氏的脱脱尼,年二十六岁时丈夫哈剌不花死了,哈剌不花前妻有二子已成年,尚未娶妻,都想收继她。“脱脱尼以死自誓”,“二子惭惧谢罪,仍析业而居”。对这样的事,元代官方未予干涉。

3、在元朝时期,为什么汉族女子嫁人前要在蒙古人家中过夜

在中国元朝历史的古籍记载了这么一个奇怪的社会现象,名为“初夜权”。这也是当时蒙古人对汉人实施的残酷保甲制中的一项。元朝的保甲制规定十户为一保,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保长,这十户的财产和女人保长可以随时、随意取用;汉人、南人不得拥有金属刀具,十户人家只能共用一把菜刀,且菜刀平日里须寄放在保长家;保长对汉人新娶的妻子享有初夜权,汉人新婚的妻子得先送到蒙古保长家过夜三天,保长享受完毕后再送回。
元朝时期,蒙古统治者曾强制地让蒙人享有汉人的新婚的初夜权,其目的不仅是为了满足征服欲望,更是为了改变血统。但不管是蒙人还是汉人都相信这一点,只要破了处,生出的孩子就会流着破处者的血液,为此,当时的汉人们也想到了应对措施。最早时期,汉人男女双方准备结婚时,只要男女双方父母认定了此事,请了媒人见证,准姑爷就可先破了准老婆的处,破处后再把自己的妻子送给保长享受完毕后再送回。但蒙人很快就发现了汉人的阴谋。以蒙人的残酷统治,当时根本就没什么道理可讲,只要成亲的女子被蒙人开苞了,执行者只要认为女的不是处,成亲的男女双方都会被处死。为此,汉人形成了杀头胎的风俗,虎毒尚且不食子,汉人每杀一子,心中对蒙古人的仇恨腾腾的积压上升。

4、元朝规定女子多大结婚

一般古代女子在15至19岁就会出嫁,而男子在15至20岁就会娶妻或妾。
古代平均寿命短,夭折率高(需要生育六七个孩子才能防止人口减少),要珍惜生育时间,所以提倡早婚。以下是中国历代的法定婚龄的统计: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宋朱熹《家礼》: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5、在元朝时,允许蒙汉通婚吗

元初蒙汉通婚比较少见,但元中后期民族意识逐渐被阶级意识取代主导地位,即两族贵族之间的通婚还是很多的,两族底层民众的通婚也很多。相反,同样是蒙古族,但蒙古贵族几乎不与蒙古平民结婚。
教材之所以那么说不完全出于学术目的。具体可参考韩儒林《元朝史》和其他元朝社会史著作。

6、元朝时结婚的女人第一晚先要和蒙古兵睡觉吗?菜刀也是7家人共用一把,有这样的事情吗?

嗯,是的。当年,来忽必烈起兵自灭了南宋,宋人,也就是当时的汉人的地位是最为低下的,每一个村子里都有监视人民的监督,而且每家结婚,蒙古人都享有新年的初夜权!!而且还是三天!
在南宋时,汉人人口高达一亿左右,当时中国的科技文化都远远领先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但是当元灭宋后,汉人的人口在300年的时间里从一亿锐减到六千万,那不见的四千万,你一定想问去哪里了吧?那四千万人是死在蒙古军队的屠杀之下的。因为他们怕汉人造反,所以便每隔一段时间就屠杀一次汉人。蒙古人打仗还行,但是治理国家就不行了。元朝让中国走向了衰败!
蒙古的成吉思汗和忽必烈是中国人吗?不是!蒙古在唐朝叫突厥,他们当时只是向唐与宋称臣,并没有说是他们的附属国。元和日本侵越者最大区别是什么?最大的区别是元侵越中国成功了,而日本失败了。所以成吉思汗便忽必烈便成了中国人,日本人就成了侵越者。如果当时元没有灭南宋,那么元和现在中国人心目中的日本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日本侵越中国成功,那么东条英机,松井石更,刚春宁次这些畜生也会是中国人吗?当然不是。那些说铁木真是中国人的腐朽历史学家们全是一群迂腐发臭的老东西。

7、十五岁的元朝公主嫁给高丽国王子,为何婚后一年王子就苦不堪言?

元朝的公主是一位骄傲的天女。她植正苗红。她从小就受到宠爱和养育。结果,她形成了一种专横和不守规矩的性格。就连忽必烈也帮不了她。也许他想让女儿嫁出去,学女人的样子,但结果适得其反。

1271年,高丽王玄将儿子王敏和一大群使节作为人质送到元代大渡口示爱一百年。忽必烈见王震的诚意,同意将女儿伯尔其金和忽必烈(安平公主,以下简称安平公主)嫁给高丽王子王明。两人在元朝结婚。汉唐时期,他们与不同民族通婚时,常与宫女假扮公主,但这一位却像一位假公主——元朝皇帝忽必烈的女儿,还有朝日皇后,也被称为正女。

1274年11月,王敏欢迎安平公主回到高丽。高丽举国欢庆,大快朵颐。然而,王敏很快发现,妻子一点也不温柔,而是暴力。

安平公主嫁给高丽后,把高丽的贵人当作奴隶。只要首相和其他高官看上去不太好,张嘴就是诅咒。她对她丈夫不客气,她丈夫已经是这个国家的国王了。只要她生气,拿起她的工作人员是一个节拍。可怜的王敏,在岳父家的威严下,不敢抵挡女王的“江上狮子吼”。他只能偷偷擦干眼泪,这样干帮派就不强了,在妻子和大臣面前也抬不起头来。许多高丽大臣目睹了国王一路被女王追赶。他们摇摇头,叹了口气:“还有比这更丢脸的事吗?”

1297年,安平公主突然去世。王敏终于结束了河东狮吼的悲剧人生。安平公主生了一个儿子,名叫王晨(后来改名为王张)。王晨一直怀疑母亲的死。他认为他母亲死于谋杀,主谋可能是他的父亲。此时,元朝也派人质问公主的死因。可怜的王敏吓了一跳,主动向儿子王晨退位。他自己成为了最高国王,所以王晨成为了高丽王朝的第26位国王。

8、求中国古代元朝婚礼习俗和流程详解!!!

婚制。蒙古族有抢婚和聘婚两种婚姻制度。抢婚是奴隶制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前,蒙古族社会多半为抢婚制。如成吉思汗的父亲也速该把阿秃儿与诃额仑夫人的成亲,就是抢婚形式。聘婚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公元十三世纪以后,蒙古族进入封建社会,即普遍实行聘婚制。但仍有抢婚制的残余。在部落间的战争中,抢婚或掠夺婚仍屡见不鲜。

求亲。青年男女在定亲之前,男方要向女方求亲。新中国成立前,通常是由男方的父母或委托媒人到女家求亲,如果女家同意,就可以定亲。按蒙古族的传统婚俗,男方须多次向女家求亲,才能得到女家的许诺。《蒙古秘史》卷一中记载:也速该把阿秃儿带领其子铁木真(即成吉思汗)到德?薛禅家求亲。德?薛禅说:“多求几遍,才许给啊,会被人尊敬;少求几遍,就许给啊,要被人轻看。”后来形成了一句蒙古谚语:“多求则贵,少求则贱。”求亲达成协议后,由男方带上哈达、奶酒和羊五叉或全羊到女家“下定”。女家请亲友陪客人饮酒,表示正式定亲。

聘礼。青年男女定亲后由男方家送给女方家的礼品,又叫彩礼。聘礼的多少由男方家的经济情况而定。农区多以金银首饰、柜子、衣物为聘礼;牧区常以牛、马、羊等牲畜为聘礼。牧民视“九”为吉祥数,聘礼以“九”为起点, 从“一九”到“九九”,最多不得超过八十一 头,取“九九”为长寿的意思。如贫困牧户不具备九数牲畜的聘礼,也可以择小于九的奇数,以三、五、七头牲畜为聘礼,但绝不能择偶数。

嫁妆。女家陪送女儿的出嫁礼物。蒙古族非常讲究陪送嫁妆。男方送多少聘礼,女方就要陪送相应数量的嫁妆。通常是女方陪嫁的东西,比男方送给女家的东西多。因此,蒙古族有一句俗语:“娶得起媳妇,聘 不起姑娘。”

择吉日。蒙古族的婚俗之一。又称择喜日。解放前, 男女两家定亲后,首先要请喇嘛占卜,选择吉日,确定结婚日期。吉日择定以后,由男家派媒人和亲友带上哈达、美酒、糖果等礼品,前往女家,同其父母商谈结婚事宜。谈妥后,男女两家开始准备婚事。一般是打扫喜房,或新搭蒙古包,宰牛杀羊,准备聘礼、嫁妆及其他结婚用品,通知双方亲朋好友,光临贺喜。

娶亲。蒙古族的婚俗之一。过去,蒙古族的娶亲非常隆重,并保留着男到女家投宿娶亲的传统婚俗。娶亲一般是在结婚喜日的前一天。新郎在欢乐的气氛中,穿上艳丽的蒙古长袍,腰扎彩带,头戴圆顶红缨帽,脚蹬高筒皮靴,佩带弓箭。伴郎也穿上节日盛装。一同骑上马,携带彩车和礼品,前往女家娶亲。娶亲者至女家,先绕蒙古包一周,并向女家敬献“碰门羊”1只和其他礼物。然后,新郎和伴郎手捧哈达、美酒,向新娘的父母、长亲逐一敬酒,行跪拜礼。礼毕,娶亲者入席就餐。晚上,又摆设羊五叉宴席。并举行求名问庚的传统仪式。次日清晨,娶亲者起程时,新娘由叔父或姑夫抱上彩车。新郎要骑马绕新娘乘坐的彩车三圈。然后,娶亲者和送亲者一同起程离去。

婚礼。蒙古族很注重婚礼仪式,尽管地区不同,形式各有差异,但都非常隆重、热闹。一般牧区的婚俗是:当娶亲回到男家后,新郎新娘不下车马,先绕蒙古包三圈。然后,新郎、新娘双双穿过两堆旺火,接受火神的洗尘。表示爱情的纯洁,新生活的兴旺。新郎新娘进入蒙古包后,首先拜佛祭灶,然后拜见父母和亲友。礼毕,由梳头额吉给新娘梳头。梳洗换装后,等待婚宴的开始。婚宴通常摆设羊背子或全羊席,各种奶食品、糖果应有尽有。婚宴上,新郎提银壶,新娘捧银碗,向长辈、亲友,逐一献哈达、敬喜酒。小伙子们高举银杯,开怀畅饮;姑娘们伴随着马头琴,放声歌唱。婚宴往往要延续两三天,亲友才陆续离去。而女方送亲者还要留人陪新娘住一至三日。有时,新娘的母亲也送亲,要住十多日。分别时,母女拥抱,痛哭,表示恋恋不舍。 

拜火。蒙古族婚礼中的一个重要仪式。各地蒙古族尽管拜火的形式有所不同。但在婚礼上都是不可缺少的内容。新娘娶到新郎家后,首先要举行拜火仪式,新郎新娘从两堆旺火之间双双穿过,接受火的洗礼,使他们的爱情更加纯洁,坚贞不渝,生活美满幸福,白头偕老。杜尔伯特蒙古族的拜火仪式别具一格。当新娘进入婆家后,院子里垒着一堆旺火,新郎和新娘要一齐往火里祭洒奶酒,并跪拜叩头。旁侧站着司仪诵念《火的赞词》:圣主成吉思汗发现的火石,诃额仑母夫人保存下来的火种,用洁白的哈达、奶酒祭祀,民族之火从古到今。请新郎新娘祈祷吧! 神火是你们婚配的见证;请新郎新娘叩头吧!佛光为你们传宗接代。

求名问庚。蒙古族娶亲的程序之一。求问新娘的姓名。又称讨封。是一场有趣的戏耍活动。娶亲者在女家投宿的晚上,要在新娘的闺房里摆设羊五叉或全羊宴,也叫求名宴。新郎和娶亲者,新娘及其兄嫂、姐妹们,皆为同辈,参加此宴。宴席上,大家戏耍新郎,逼他下跪或半跪,求问新娘的乳名或奶名。新娘羞怯不言,或故意不答。新娘的嫂子和姐妹们也不作答,有意拖延时间。这时,由男方的祝颂人与女方的嫂子相互答辩,并唱对歌,直到女方说出真实乳名,求名宴才告结束。求名问庚,实际上是一场智力竞赛,以此表达蒙古族青年男女的聪明智慧。

刁帽子。也称抢帽子。过去,蒙古族在娶亲途中,娶亲者和送亲者纵马奔驰,互相追逐,都想争先到家,成为优胜者。为此双方在途中要进行刁帽子竞赛。通常是送亲者想方设法把娶亲者的帽子抢过来,挑在马鞭上,或者扔到地上,迫使新郎下马去拣,以影响其行速。娶亲者彼此掩护,而不让送亲者抢去帽子。一路上,你追我赶,互相嬉戏,具有浓郁的草原生活气息。

9、元朝男女婚嫁,竟然由官府指配,你羡慕这样的朝廷规定吗?

并不羡慕,这样的婚嫁无非就是为了让人的生育率得以保持,这样的婚姻大多数是不幸福的。强制婚配,强制生育,人为刍狗,我为什么要羡慕这样的规定?

我觉得很多人对于元朝有误解,虽然元朝是马背上的民族,在统治初期确实杀了很多汉人,但是元朝比清朝统治者在治理国家方面稍微仁善了许多。

为什么元朝非要要求男婚女嫁政府分配呢,其实这个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常年的征战以及统治初期,死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国家想要发展,没有人就没有生产力。所以,只有要求人不停的生,才能让社会开始逐渐的稳定运转起来。

我国古代男子或者女子,一般出了儿童期,就要开始准备嫁人,司马迁甚至认为男子女子十五岁左右就可以开始造人了。所以,古代是个早婚社会,如果十五岁之后的女孩子还没有嫁人的话,那么有的朝代,家庭是会面临巨额的罚款的。

其实元朝这个规定也不是独一无二的。我个人虽然是很不喜欢的,但是结合当时的社会情况,我是表示理解的。首先,人少了,医疗水平又不高,所以,只能生,通过不断的有新生儿的降生,来让死亡率变得低一些。

其次,孩子长大了,可以做出更多的贡献,可以让社会的发展更加的稳定。便于统治者更好的通知和管理国家,国家也不会因为人口太少而逐渐衰落,或者被其他国家所吞并。

我觉得任何一个有着独立意识的人,都不会羡慕这样的婚配制度,就算是我们现代所说的单身狗,也不可能饥不择食的选择这种分配的方式成亲,这是对人权的不尊重,古代人不在乎,可是作为现代人,我是很在意这样的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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