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回迁户口需村委会-九游会
1、毕业后户口迁回原籍需要哪些材料(原籍为农村户口)?
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根据《高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第五条知: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2、户口迁回农村原籍没经过村委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的。户口迁回原籍一定要经过村委会,否则你的户口迁不进去,也不被承认。
3、毕业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一,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
1, 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 “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 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我国有些地区取消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有些地区则没有,各地户口政策有些差异,具体规定应当询问当地公安部门.)
二, 毕业回迁户口(从人才中心迁回)
1, 到人才中心办理“户籍证明”, “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
2, 持 “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 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填写落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如果在本省内,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则省略第4点
4, 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户. (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5, 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三十三条 学员学完规定的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由院校发给结业证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
4、户口迁回来,是否要经过村民们的签字和同意、村委会和派出所才能办
我地办理是不需要的,
如果是学业迁移,直接由学校所在派出所出具迁移证交由原迁出派出所就入户。
如果是其他迁移需要先在原派出所办理准迁证,持准迁证至要迁移的派出所将户口迁移到开具准迁证派出所即可办理。
5、迁入户口需要村委会同意吧?
迁入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村委会同意的,但是各地对于入户的政策不同,因此是否需要村委会同意需要按照当地户籍部门入户要求为准,部分地区户籍入户是要求提供村委会相关的同意迁入证明才可以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6、办理户口迁移还需要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吗
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村委会开具的证明信,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一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指户口登记机关管辖的地区)的,应当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二条,公民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公民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迁入地落户条件的,迁入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签发户口准迁证。
(二)公民应当持户口准迁证向迁出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证,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为其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出具户口迁移证。
(三)公民应当持居民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6)毕业回迁户口需村委会扩展资料
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三条,户口迁移证的使用范围是:凡常住人口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应使用户口迁移证,其中大中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户口迁移是否使用户口迁移证,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自行决定。
户口准迁证的使用范围是:凡跨市(指市区)、县范围的户口迁移;同一市、县范围内,由一般地区迁往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区等特定地区;由农村迁往城镇;由大中城市郊区迁往市区,一律使用户口准迁证。
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四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需要迁移户口的,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证明(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登记,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录取院校凭盖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和录取新生的户口迁移证,统一到院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退学、转学的,应当由本人凭居民户口簿、户口迁移证和教育部门的退学、转学证明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转入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五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届学生毕业后就业的,应当由本人凭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到就业单位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未就业的,两年内可以将户口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当由本人凭居民户口簿、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登记。
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六条,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
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户口迁移至辖区内的公共集体户,并收缴其居民户口簿,向其制发新的居民户口簿;未设立公共集体户的,公安机关可以将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户口迁入,并另立一户。对原户口登记人未按规定迁出户口的,不得在原户内新增户口登记。
参照《公安部下发户口管理规范》第四十七条,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超过有效期限的,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户口登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7、毕业生户口迁回原籍需要什么证件
毕业生回迁户籍需要以下材料:
现户籍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没有打印的不需要携带);
原籍户口本;
身份证;
毕业证、报到证。
学生毕业回迁户籍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持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没有打印的不需要携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一般情况下,是由学校统一办理的。
第二步:持户口本(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没有打印的不需要携带)、原籍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和迁移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
打印户口本,重新办理身份证(户口迁走后未重新办理身份证,身份证上地址与原籍地址一致的,不需要重新办理)。
(7)毕业回迁户口需村委会扩展资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外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